舒城县****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舒城县****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舒城县****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最高限价 | 壹仟捌佰万柒仟捌佰肆拾叁元捌角零分 (****.80元)(含暂列金:50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舒城县**** 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计划工期 | 16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三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 | ||||
投标报价(元) | 壹仟陆佰贰拾万柒仟零伍拾玖元肆角贰分 (****.42元 )(含暂列金:5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李立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晖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春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舒城县**** | ||||
投标报价(元) | 壹仟陆佰贰拾万柒仟零伍拾玖元肆角贰分 (****.42元)(含暂列金:5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汤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本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聚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 室 | ||||
投标报价(元) | 壹仟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贰元玖角伍分 (****.95元)(含暂列金:5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赵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姚红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