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49号)的工作安排,广州****
一、挂网药品
截止至3月28日17:30,经公示流程后企业确认同意并符合阿哌沙班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对于本次挂网的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按照“阿哌沙班等省带量集采(非中选)”来源选择配送企业,重新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对已挂网的阿哌沙班集采项目药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广东省内最低交易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向招采子系统主动申报。广州平台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广州平台将加强对阿哌沙班集采项目药品的采购日常监测和履约管理,对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阿哌沙班集采项目范围的非中选药品,广州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二)对于经公示流程后企业确认同意并符合阿哌沙班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非中选药品,广州平台将按照“阿哌沙班等省带量采购(非中选)”来源挂网。
(三)采购年度内,非中选药品挂网价不高于同品种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1.5倍或中选限量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在活跃区挂网;高于同品种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1.5倍和中选限量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在黄色警示区挂网供应;高于同品种中选限量产品最高中选价格 3倍的,在红色警示区挂网。
(四)对于平台已挂网但尚未在招采子系统资质库启用的产品将按暂停挂网处理。企业可按挂网采购流程重新申请产品挂网。
(五)如企业后续需挂网符合阿哌沙班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产品,可按广州平台《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信息(广州平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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