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应急管理局关于确定梅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单位的公示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确定梅州市****
对上述承接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向点击登录查看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至4月9日;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温海文,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梅州市****点击登录查看405室,邮编:51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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