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级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市级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
成交金额:198000元
评审总得分:278.0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北市市级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指导年耗5000-10000吨标煤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采购方确定)填报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2、开展文件评审及现场核查,依据核算指南和核查指南,审核企业基本信息、活动水平、排放因子及其支撑材料的可溯性、完整及规范性,并编制核查报告,形成全市市级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汇总表。 服务时间:****前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炜(组长)、钱伟、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取。(3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首府写字楼18栋6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 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淮北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首府写字楼18栋6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