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0.576004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至申潮路、南至纪友路、西至园堂路、北至纪育路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55305万元 | 受让单位: | 上海申晔置业有限公司 | ||||
备注: |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1)该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795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容);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7650平方米(不计容),包括: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4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平方米,社区食堂400平方米,健身点300平方米,社区养老院15900平方米。此外,本地块应设置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提供100个公共停车位。 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除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以外,其他均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在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一年内无偿移交华漕镇人民政府,并由华漕镇人民政府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2)该地块内需设置公共(步行)通道1条,需满足连续舒适的步行要求,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9米,其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建议东西向布局,其位置、线型可结合方案调整。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计169216.07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3、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上海市****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闵行区****
邮政编码:201199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