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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墩乡花莲寺行政村李郢中心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翁墩乡花莲寺行政村李郢中心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楼B楼104室 电话:****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09时30分 | ||
最高限价 | 大写;贰佰叁拾捌万玖仟壹佰柒拾陆元贰角壹分 小写:****.21元 | ||||
建设工期 | 18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成交人 | 安徽华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大写:壹佰陆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玖元捌角贰分 小写:****.82元 | ||||
项目负责人 | 查同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皖**** | ||||
公示时间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