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10∶00在清流县****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清流县****
电话:****,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安砂水库库心上游田源溪之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工期: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陆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至 04月 8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