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新数科创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并报经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空间)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拟出让总价(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1 | 金砖数字工业智谷项目空中连廊 | 1948(基于XM92) |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地上天桥) | 至****止 | 该空中连廊24小时对社会公众开放,不计收土地出让金。 | 厦门新数科创有限公司 |
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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