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洋县江汉大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药剂采购百分之十四氯虫酰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https:**** 4月 3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22-2025-00081
3、项目名称:沙洋县江汉大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药剂采购百分之十四氯虫酰胺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预算金额:48万元
6、最高限价:43.2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农药10%四氯虫酰胺施用面积40000亩。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提供生产企业的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三、获取响应文件时间:****8:30至****14:3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始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4点30分至****15点00分之间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址:沙洋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沙洋县荷花大道59号(中心农贸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雯凤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