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缙云县****
招标序号:缙招标JT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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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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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5名(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1 |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 方昊玮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2 | 牵头人: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成员方:浙江缙畅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 吴海军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3 |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 | 徐灵杰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4 |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 | 朱敏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5 |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 **** | 李玉霞 | 合格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 184日历天 |
公示时间:****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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