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水上工程救援九江队船舶配套及定位桩改造项目
采购合同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江西金塔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金球
应急管理部水上工程救援九江队船舶配套及定位桩改造项目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应急管理部水上工程救援九江队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和江西金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磋商文件;
2. 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 成交通知书;
6. 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圆整,即RMB****。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 |
---|---|---|---|---|---|---|
1 | 定位桩改造 | 700定位桩更换(除锈、打磨、油漆)二根 | 米 | 16 | 5000 | 80000 |
2 | 横插销 | 套 | 2 | 12750 | 25500 | |
3 | 混凝土及钢砂 | 套 | 2 | 5000 | 10000 | |
4 | 可编程控制器 | 套 | 2 | 13000 | 26000 | |
5 | 更换控制台 | 套 | 1 | 11000 | 11000 | |
6 | 定位桩作业声光显示 | 套 | 2 | 9000 | 18000 | |
7 | 油缸更换为缸径180mm,活塞杆直径140mm,行程2490mm,压力等级25Mpa,安装尺寸和接口保持原来一致 | 套 | 2 | 30000 | 60000 | |
8 | 移动式打桩机 (新购设备) | 台 | 1 | 1050000 | 1050000 | |
9 | 车载式吊装机 (新购设备) | XCT5L6 | 台 | 1 | 430000 | 430000 |
10 | 厨房烟道更换 | / | 台 | 1 | 20000 | 20000 |
11 | 餐厅改造 | I | 套 | 1 | 10000 | 10000 |
12 | 污水泵改造 | / | 台 | 1 | 17000 | 17000 |
13 | 船舶维护 | / | 项 | 1 | 37500 | 37500 |
注: 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时间: 合同签订后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实际供货价款的50%;签收到合同规定的所有货物及定位桩提升、内装改造修缮完成后,支付实际供货价款的30%;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后,经采购人调试使用1个月内未发现其他问题,支付实际供货价款的20%。
3. 付款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3个月内
2. 交货地点: 九江市防汛专用码头
七、售后服务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 质量保证期为: 1年;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36小时;非工作期间为48小时;售后服务电话:****。
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72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验收要求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九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0%违约金。
2.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0%。
3. 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公章): 江西金塔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公章): 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虞功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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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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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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