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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时间:发布时间**** 到结束时间****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第一 | 大同市金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68713.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良好 |
第二 | 山西新安建设有限公司 | 7601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良好 |
第三 | 河南省科锐建设有限公司 | 80784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良好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名 | 公司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编号 |
第一 | 大同市金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裴佳星 | ********** | 晋 ****5783 |
第二 | 山西新安建设有限公司 | 宋振臣 | ********** | 晋 ****9413 |
第三 | 河南省科锐建设有限公司 | 韩顺正 | ********** | 豫 **** |
3、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名 | 公司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 | 大同市金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 | 山西新安建设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 | 河南省科锐建设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 异议要求
1.异议渠道和方式
(1)采购业务异议、投诉受理电话:****-3
(2)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被异议人的名称;
(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5)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超过异议期限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4)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
无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冯利平
电话: ****
电子邮箱:****@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