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和呼和浩特市****点击登录查看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调整及开通配送权限工作。我中心对报名参加呼市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限
****---4月14日
二 公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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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示要求
1.如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四 申(投)诉电话
0471—****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呼和浩特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审核通过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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