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U12-2206-****
第七章 税收条款
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协议执行有关的税费。
第八章 不可抗力
8.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90个日历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90个日历日或以上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
中国线源
第九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放将争议得交所在地入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章 生效及其他
China unicom
10.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目起生效。
10.2本协议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双方之间的一切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0.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通 unicom
10.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本协议中协议各方的某些义务,包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与本协议相关但未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10.5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0.6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方式,则必须收到对方的确认回执后方视为送达。
第4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