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公开遴选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等三支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经公开征集、评审、尽职调查,拟确定新能源新材料、未来产业、天使投资等三支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分别为四川兴川重点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盛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至4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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