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应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2 | 应县小段生鲜超市 | 山西省朔州市**** | 报价折扣:79(%) | 89.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应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水果及蔬菜采购 | 符合条件资格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应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肉、蛋及调味品采购 | 肉 | 山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 / | 12.75 | 1.猪肉类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鲜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6)商品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不得以肉制品代替猪肉; ★(7)成交供应商配送猪肉时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其他肉类(牛、羊、鸡、鸭、鹅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商品为当日新鲜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不得提供冷冻货品; ★(4)成交供应商配送时,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
2 | 应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肉、蛋及调味品采购 | 蛋 | 山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 / | 3.59 | (1)符合国家鲜鸡蛋的卫生标准的技术要求,经定点养殖检疫检验合格等,资质证照齐全,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齐全; (2)外壳完好、新鲜,大小均匀,无陈腐味,包装成一板(箱) 或整件配送;枚蛋重:≥60克。 |
3 | 应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肉、蛋及调味品采购 | 调味品 | 大同市平城区康园市场恒顺调味品经销部 | / | 2.5 | 调味品包括但不限于食用油、老抽、生抽、蚝油、醋、白糖、冰糖、红糖、盐、鸡精、味 精、花椒、大料、番茄酱、干黄酱、黄豆酱、豆瓣酱、甜面酱、炖肉料、料酒、十三香、 孜然粉、蒸鱼豉油、淀粉等。 质量要求: (1)所供调味品应遵守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对于食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2)调味料品质要求:产品包装应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3)散装货品质要求: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 应有的色泽。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 31644 - 2018) 《调味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调味品卫生管理制度》,生产加工调味品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毒物质的原料,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素英,任跃伟(第1、2包采购人代表),曹郁青,姜丽芳,秦占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146.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一、梁晨、李洋、王玮
电 话:****
1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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