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委托评审合同书
工程名称:
达州高新区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泰山石膏
2025年第_号
场平工程
(以下简称甲方)
新技术
51140E00ELLG
经办人: 梁兰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陈松
受托方(盖章):
四川中佳智胜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
(以下简称乙方)
****8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杨超
****
授权委托人:
合同签定时间:
二0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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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区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根据财政部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及《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甲方
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结算评审,经双方协商议定以
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达州高新区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泰山石膏场平工程
二、送审金额:
5499.67万元。
具体审核内容: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 |
(2)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 () |
(3)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 | () |
(4)项目招投标、比选程序及执行情况。 | () |
(5)项目有关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 () |
(6)投标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 (√) |
三、评审时间:
该项目乙方从2025年_4月_14_日起至
2025年_4_月_30日完成评审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
长评审期限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
凡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完成该工程的评审任务,每逾期1日,
扣减应收评审费的10%,逾期达到3日及以上,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产生的投入并赔偿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咨询服务费:
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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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审核竣工结算的审核费基数,计算方法、计费标准下
浮50%支付。另按审减额度加收3%效益评审费(总额以最终
结算审核报告数据为准)。
五、付款办法:
评审结束,乙方交付正式结算报告,经
甲方认可后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园区财。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指派相关人员对项目审核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并
协调有关事项。
(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为乙方的项目评审工作提供其
所需要的项目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
(三)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评审结果进行抽查或复审。若
甲方抽查复核结果与评审报告结果误差超过±3%,则视为不
合格。
(五)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或评审
中出现严重差错,甲方有权按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
任;甲方对乙方的评审报告经审核认为不合格,有权要求乙
方返工并扣减或拒付咨询服务费用。
(六)乙方在评审过程中,由于评审差错等原因,使甲
方在信誉等方面遭受损失,甲方可通过法律等手段追究乙方
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廉洁高效的原则,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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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审质量终身负责。对提供不实、内
容虚假、违法违规评审报告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
(二)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将受托评审项目转包或
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项目概(预)
算、标底、结算的项目评审工作,乙方及其派出的评审人员
与被评审单位或者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回
避。
(三)受托项目评审有关资料,只能从甲方获取,乙方
必须书面签收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整洁,乙方不得私自接受
被评审单位送审资料,不得私自更改委托项目送审资料和送
审金额;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确需增补资料的,应当书面
向甲方提出,通过甲方获取。
(四)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实施现场
实地踏勘、现场取证、工程量及总价核对等程序,必须提前
告知甲方,评审项目有关工作协调会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
有关单位签章确认;项目评审中发现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
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
(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
成项目评审工作,出具一式三份审核报告并编制审增、审减
明细表,评审报告格式具体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
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所要求的全
部内部格式,并提供相应工作底稿等资料。乙方对评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对评审项目的评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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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审结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执业
经验能力,诚守职业道德,严守廉政规定,遵守行业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保守评审秘密。
(七)在评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资料,并严格保密,维
护被评审单位的合法权益;在评审结束后,应及时退还评审
资料,并保证评审资料的完整性。
(八)按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九)对参与评审项目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督与管
理。
(十)乙方应承担在评审过程中由于评审差错等原因,
给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
与甲方签订的廉政合同。
(十二)评审结束后,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出具独立的评
审报告(包括预、结算书的电子文档),并按甲方要求归档,
移交评审相关工作资料和报送资料。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乙方应按照咨询服
务费用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
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一)将受托评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三)抽查或复核结果与评审结果误差超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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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委托评审资料后,造成资料遗失的。
(五)中介机构私自接受被评审单位送审资料的。
(六)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故意
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现场测量勘察取证的。
(八)不正确执行国家、省有关定额、取费标准的。
(九)办理评审事项时,徇私舞弊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的。
(十)中介机构人员违反评审纪律、泄露评审秘密造成
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乙方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评审结果严
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应依法独立
承担相关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一)本合同原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未
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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