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后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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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305,000.00元 | 合计(总价):30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类(四川五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 ★医院后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屋面防水不锈钢栏杆更换门、窗维修墙砖更换栏杆维修、更换内墙墙面防水防护栏杆修复或更换窗边渗水墙体孔洞封填、美化处理外墙涂料转角护角修复洞口封堵地面处理内墙涂料雨棚修复或更换铝合金门窗修复屋面漏水修补内墙乳胶漆塑钢门窗修复管道堵塞墙面修复(空鼓)机械钻孔纱窗修复、更换道路开裂墙面修复(开裂)室内外标线门窗洞、墙面、梁面阴阳角不方正平直外墙石材修复、更换卫生间、洗漱台防水层厚度不够或局部漏涂地面石材修复、更换;路面黑化楼板渗漏水地砖修补、更换外墙修补、更换地面渗漏水吊顶维修、更换小型改造、小型装饰注:1.以上列举项目为主要零星维修项目,不包括供应商成交后的全部工作体现。2.本项目暂无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3.本项目服务内容表中列明和未列明的零星维修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价:以每个子项目动工当月眉山市****点击登录查看。3、验收条件:每月对供应商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部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先进 行自检,再通知采购人验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采购人将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分,评分表如下,平均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每个扣分项各500元;若出现平均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两次及以上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在考核供应商每个扣分项各500元的同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打分表:施工质量及材料40分安全、文明措施30分资料整理、报送15分服务15分1.未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扣10分; 2.施工完成后,观感差(如水平度、饱满度等),扣5分;3.施工程序不完善,扣5分;4.材料质量不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以次充好,扣20分;5.材料观感、美观性差,扣5分;6.材料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不齐备,扣2分。1.施工人员未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扣2分;2.维修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标牌等各项文明施工管理不符合有关要求,扣2分;3.维修现场不注重噪音、灰尘等处理,扣2分;4.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扣2分。1.未按规定留存影像资料的,扣2分;2.签证、验收、决算、送审等各项资料不及时,扣2分;3.收方记录、决算资料不完善,扣5分;4.收方记录、签证、决算等资料弄虚作假,扣15分。1.不经同意施工的,扣5分;2.不听取意见,野蛮施工的,扣2分;3.因施工与就医群众发生矛盾,扣2分;4.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扣2分;5.故意拖延施工维修时间的,扣2分。6.不节约用水、电,扣2分。7.不接受医院提出的抢险、加班等应急要求的,扣10分。8.未按指定时间进行工作的,扣5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500000元/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以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响应内容、合同文本内容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个月(合同包预算金额的1/12)的40%作为预付款,首月配送结束,优先扣除预付款后据实结算首月剩余部分,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2、每次完成后须归口部门签字确认并计量,服务费用按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8日前凭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协商一致,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出仲裁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满或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上限即终止合同。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映昭(采购人代表)、彭华碧、游娅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代理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成交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眉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MA6A5KR6X7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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