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备供供应企业的拟确认结果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至4月17日。
各相关方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意见反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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