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润硕经贸有限公司玉皇顶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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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烟台润硕经贸有限公司玉皇顶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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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烟台润硕经贸有限公司玉皇顶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2. 附件《烟台润硕经贸有限公司玉皇顶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3. 附件《烟台润硕经贸有限公司玉皇顶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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