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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监理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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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监理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贰仟元整(572000.00元)

评审得分:83.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宿州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合肥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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