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包公湖污水处理厂采购2025年度生产药剂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巩义市浩硕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成交报价(元):485元/吨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供货期: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如疫情、极端天气等供应商须自行克服
质保期:12个月
合同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康、徐冰月、曹又红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城市发展集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现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包公湖项目负责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
6.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
联 系 人:韩女士
6.3监督部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