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旌德县****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旌德县**** |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医药物流智能化GSP仓库改造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08时30分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 |
投标报价: ****.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 | |
施工负责人:周游 设计负责人:吴非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鄂****15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 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2.天津麦康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制剂新建项目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省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无锡市**** | |
投标报价: ****.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 | |
施工负责人:吴晶晶 设计负责人:周继来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苏****927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甲级)(联合体牵头单位)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1.苏州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2.1#车间精烘包生产线及综合楼实验室机电安装与净化装修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医药设计院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综合得分:/ | |
施工负责人:方银银 设计负责人:张翔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甲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1.悦康药业集团新建现代化中药产业园项目;2.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 |
企业业绩:1.旌德县****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河北瑞康志德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2、悦康药业集团新建现代化中药产业园项目 | |
企业奖项: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紫杉肽原料药生产项目+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至****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纪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