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坐落于莲都区大洋北路91、93、95号资产为我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原承租方丽水市金手指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李锦波)的租赁期限将于****到期。根据点击登录查看《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丽城投[2023]80号)文件规定,现对莲都区****
一、拟续租方:
名称 | 丽水市金手指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李锦波)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NU4P |
法人身份证号码 | ********6958 |
二、拟续租资产:
大洋北路91、93、95号,房产建筑面积199.49平方米。
三、拟定出租期限:
3年,****至****。
四、拟定租金支付方式:
135254/年,按年交付租金。
五、公示期
****-****,凡对拟续租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司书面提出,我司将根据核实的具体情况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我司负责解释;
我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