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二线窑尾增加外挂预燃炉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
(招标编号: HXTDZB****)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二线窑尾增加外挂预燃炉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 公司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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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54.987137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 | 和岳建设有限公司 | 1258.07683 | 合格 | 150日历天 |
3 | 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 1259.5237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公司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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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李志兴/ |
和岳建设有限公司 | 张瑜/ |
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 解宝东/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司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和岳建设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 完全响应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和岳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的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单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西安市****,联系人: 张海悦, 电话: ****。
三、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税率: 土建、机电安装9%,设备材料购置1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和岳建设有限公司
税率: 设备材料购置13%,建筑及安装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税率: 9%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 杨军锋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
联系人: 王超、王嘉慧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