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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小圩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大吴村、大王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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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00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五河县****

1.中标(成交)人:中禹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价:377999.41元

3.工期:30日历天

4.中标(成交)内容:大吴村新建长约400m、宽3.5m水泥砼道路,大王村新建长约582m、宽3.5m水泥砼道路。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五河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家庄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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