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伊吾县数字化发展局
项目名称:2025年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2025年常态化运营费用及市场化项目运作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2025年常态化运营费用及市场化项目运作费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1+4+4+N”战略规划,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2025年将作为哈密市****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三年,每年度咨询服务费为240万元。资金将按年度进行申请,并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按季度向研究院予以发放咨询费。
在本年度服务结束后,我单位将依据预先制定的年度考核标准,对服务情况开展全面考核。若考核结果达到及格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若考核结果未达到及格标准,将不再续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是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发起,会同多家科研、产业及人才培养机构共同设立,性质为不定机构规格、不核定编制、不核拨事业经费、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用人的新机制。研究院是推动国家能源基地与算力基地统筹布局和协同发展,支撑哈密市从算力经济切入,发展数字经济和智慧社会的重要机构,也是哈密市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和算力网协同创新体系的支撑机构。
哈密市政府赋予研究院的功能定位是一是哈密市融入“东数西算”工程,建设郑庆哈城市算力网实验场的知识智力支撑机构、协同创新平台和运作协调单位;二是哈密市推动数算电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能源基地与算力基地统筹建设的要素资源池和双招双引参谋部;三是伊吾创新城建设的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全国数智化领域前沿科技和产业创新机构的封闭攻关营地、协同创新基地和安全实验场所;四是地方政府建设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的重要智库,落实数字中国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支撑。
研究院在哈密市工信局设立协同办公室,团队常驻伊吾县商科工信局办公,由伊吾县提供相关办公空间、设施设备和基础运营经费。研究院全面参与伊吾县算力经济产业培育相关工作,配合算力经济专班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评估并具体执行部分工作。
研究院核心管理团队是由国家算力网、城市****
研究院团队围绕国家算力网、城市算力网建设和数算电产业融合及算力经济发展,开展前沿技术研究、顶层规划设计、产业体系搭建、重大项目设计等工作。
当前自治区乃至全国尚不存在第二只团队在城市算力网建设、数算电融合发展和算力经济发展领域具备类似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不可预见性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保证2025年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2025年常态化运营费用及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能源算力(融合)哈密研究院
地址:哈密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雪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1.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