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岗市南山区宣传部采购展厅改造工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鹤岗市南山区宣传部采购展厅改造工程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人“黑龙江省万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请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市****
原公告的合同包1(鹤岗市南山区宣传部采购展厅改造工程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中标人“黑龙江省万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故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鹤岗市南山区宣传部采购展厅改造工程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5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鹤岗市南山区宣传部采购展厅改造工程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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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鹤岗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D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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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