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至25日。
(二)检查范围:我站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正在进行高处作业、脚手架、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项目。
(三)检查安排
1.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本次检查内容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自纠台账,留工地备查。
2.各监督组要督促辖区内在监房屋市****
三、检查内容
(一)劳动节前施工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是否编制节假日期间停、开工计划和人员值班值守计划。节假日进行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是否落实整改闭合,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做好节假日消防防范工作等。采用附件1表格进行检查。
(二)高处作业
1.专项方案编制审查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批,是否对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2.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开展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等。
3.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安全帽、五点式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手套、防护镜、防尘口罩、绝缘鞋、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等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具进行进场验收,相关防护用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钢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各种存在高坠风险的施工作业,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针对的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部位,是否设置夜间警示标志,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等。
5.高处作业施工操作平台。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针对各类作业平台(如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平台等)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设计计算验证,平台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超载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重点抽查是否按《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
高处作业采用附件2表格进行检查。
(三)脚手架
1.方案编制审批情况。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施工、监理单位审核审查等审批流程,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的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企业(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现场脚手架作业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材料进场检测验收情况。架体搭设中使用的钢管、扣件、可调托座和密目网等材料进场时,是否按批次进行见证取样,送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前是否对材料进行验收,参建各方验收时是否核验进场时的见证取样见证记录和进场检测报告,抽查材料锈蚀、裂纹、变形、产品标识等外观情况以及材料内外直径、壁厚等主要尺寸。
4.施工过程管理情况。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前,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向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形成资料存档;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搭设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是否对搭设或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等。
5.施工验收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和规范要求在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的各阶段搭设完成后,对搭设情况组织检查和验收,留存资料并归档;抽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实体搭设的稳定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等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等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后是否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现场检验;对搭设完成需要进行监测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
脚手架采用附件3表格进行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采用附件4表格进行检查。
(四)吊篮
1.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吊篮在安装、拆卸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对吊篮按平面位置进行编号),并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作业面异形、复杂的或无法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的吊篮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情况。吊篮的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吊篮操作者按有关规定应进行培训考核(应有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及吊篮操作使用专业技术方面内容),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吊篮;总包单位和安拆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共同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在交底书上签名确认。
3.材料进场检测验收情况。具有完整的质量证明合格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安全装置合格证及有效检验报告、产品使用手册、吊篮钢丝绳质量合格证明等);吊篮构(配)件需齐全,配重件应符合规定重量;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4.施工过程管理情况。每次吊篮使用前,操作者应进行空载试运行,无故障方可作业使用,当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篮的安装、拆除和其它作业;安装、拆卸作业时,应设安全警戒隔离区域,设置安全警示隔离措施以及警示标志标牌等,并派专人值守;在使用时除安拆时的注意事项外还应严禁下方站人以及上下同时立体交叉作业,不得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使用。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单独设置一人一条),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且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直接固定在吊篮支架上;吊篮内应设置限载限人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擅自改装、加长吊篮。每台吊篮中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能落地的吊篮平台,应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平台或通道,并经过验收合格;严禁作业人员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平台;每天作业完毕应将吊篮降落于地面,同时切断吊篮电源并将电柜上锁,做好交接班记录。
5.施工验收管理情况。吊篮设备进场应报监理单位审核,并在项目首次安装完毕后(含拆卸移位重新安装时)应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或分包单位)、安拆单位、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使用验收,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当吊篮整体(不拆卸)移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各方责任单位进行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存在超过使用年限、安全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以及安全锁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等问题的吊篮不得使用。
吊篮采用附件5表格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我区在监房屋市****
(二)各监督室要提高认识,通力配合,严格执法,提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传达至各工程项目,督促各参建企业认真落安全隐患排查,结合佛山市****
附件:1.节前安全专项检查表
2.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高处作业、临边防护)
3.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脚手架)
4.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5.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吊篮)
正文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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