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各中标人按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瓯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上午9:00到建瓯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十一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建瓯市吉阳溪新桥至玉溪河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2657.7774 (预审:联审)
2、建瓯市博物馆新馆屋面提升改造工程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735.9249 (预审: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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