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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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公示标题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 17: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 23:59:00 |
公示发布时间 | **** 16:15:13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历史文化街区**** | ||
开标日期 | 2025.4.17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纪传英古建筑营造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5.8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越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思成古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0.5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5.30分。 | ||
第一候选人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纪传英古建筑营造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3元,施工图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882%,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0.327%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英俊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4538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候选人 | 深圳市越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思成古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9元,施工图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125%,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0.682%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海兵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粤****3807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候选人 |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41元,施工图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6.235%,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0.436%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思琦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辽****0506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揭阳市****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