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中心于****至****挂牌出让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名称 | 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期限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人 | 1 | 江安经济开发区JKQD-G04-1地块 | 27099.37㎡(约40.6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工业30年 | 840.08047 | 宜宾市伟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 | 江安经济开发区JKQD-G04-2地块 | 53397.91㎡(约80.1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工业30年 | 1655.33521 | 宜宾市伟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3 | 江安经济开发区JKQD-K09-2、K10-1、K12地块宗地 | 42737.33(约64.11亩) | 公园绿地 | 无 | 无 | 公园绿地50年 | 1671.029603 | 江安汇蓝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4 | 江安经济开发区JKQD-K13宗地 | 18848.01(约28.27亩) | 公园绿地 | 无 | 无 | 公园绿地50年 | 736.957191 | 江安汇蓝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5 | 江安经济开发区JKQD-M13宗地 | 19578.69(约29.37亩) | 公园绿地 | 无 | 无 | 公园绿地50年 | 765.526779 | 江安汇蓝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至****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四川省江安县**** 邮政编码:6442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