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九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山东电力潍坊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九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编号-分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备注 |
1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1 | 昌乐中兴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1 | 潍坊铭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1 | 潍坊辰瑞经贸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4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2 | 潍坊九洲电力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5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2 | 山东潍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6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2 | 山东恒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7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2 | 山东金巨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第四成交候选人 |
8 | 分标01 | 非工程项目服务-运输服务 | 包02 | 中程弘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五成交候选人 |
9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1 | 昌乐中兴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0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1 | 昌乐县伟信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11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1 | 昌乐瑞兴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12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2 | 昌乐中兴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3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2 | 昌乐县伟信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14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2 | 昌乐广胜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15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3 | 潍坊永盛吊装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6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3 | 潍坊鲁起吊装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17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4 | 昌邑市凯吉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8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4 | 昌邑市立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19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4 | 临朐安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20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4 | 昌邑恒泰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第四成交候选人 |
21 | 分标02 | 零星服务-工程机械租赁 | 包05 | - | 流标 |
22 | 分标03 | 非工程项目服务-物业服务 | 包01 | 青州益能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
23 | 分标03 | 非工程项目服务-物业服务 | 包02 | 上海世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24 | 分标04 | 零星服务-咨询服务 | 包01 | 寿光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25 | 分标05 | 零星服务-餐饮服务 | 包01 | 昌乐县国庆餐饮有限公司 | - |
26 | 分标05 | 零星服务-餐饮服务 | 包02 | 临朐县红叶大酒店 | - |
27 | 分标06 | 零星服务-评估服务 | 包01 | 山东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28 | 分标06 | 零星服务-评估服务 | 包01 | 山东金庆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29 | 分标07 | 零星服务-广告宣传 | 包01 | 寿光市兴旺标牌有限公司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30 | 分标07 | 零星服务-广告宣传 | 包01 | 山东慧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31 | 分标08 | 综合服务-车辆租赁 | 包01 | 临朐县顺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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