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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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泊头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26066.51m2(折合39.10亩),主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标准田径场(含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门球场,篮球场及围护结构等配套设施。项目南侧为标准田径场,内含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田径场北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西馆为一层,东馆为二层,基底占地面积为120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52.30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北侧为道路、停车场、门球场;田径场西侧为篮球场。2.建设地点:泊头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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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因政策原因,现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由此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