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 2025年中心城区节点月季提升及月季花墙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南阳市 2025年中心城区节点月季提升及月季花墙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中标人: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8.38万元
二、其他:
南阳市 2025年中心城区节点月季提升及月季花墙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南阳市 2025年中心城区节点月季提升及月季花墙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2、项目编号 | ****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4、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 04月 15日 |
5、评审日期 | 2025年 04月 18日 |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名称 | 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 |
3、质量要求 | 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要求,通过审查部门批复 |
4、成交金额 | 283800.00元 |
5、项目负责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三、谈判小组名单:王大勇(组长)、翟世丽、倪相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阳市****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阳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阳市****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阳市****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