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5-01007
二、合同名称: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关于对陈永兵、梁晓农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城广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陕西熙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关于对陈永兵、梁晓农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 | 1(项) | ¥149,800.00 | ¥149,800.00 |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千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关规定,按照厅党组工作安排,计划财务处拟于3月下旬组织对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主任陈永兵同志、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原主任梁晓农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千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建议审计时间范围与两位同志任职时间范围一致,陈永兵同志任职时间为2022年9月至今,梁晓农同志任职时间为 2019年5月至今,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审计内容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执行。按照工作要求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择优选择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具体审计工作,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办理,审计费用预算15万元。审计报告按规定呈报厅党组、抄送人事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 |
合同金额: 14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