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双方就光山县公园游园提质改造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光山县公园游园提质改造项目。 |
2. 工程地点: | 光山县城区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光发改审(2024)95号。 |
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 | 对和园、南城广场、沙滩公园以及盛湾公园的提质改造;修建为民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6. 工程承包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工期总日历天数: | 120天。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 人民币(大写)肆仟零叁拾柒元壹角柒分 (¥****.17元); |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贰佰玖拾贰元伍角伍分 (¥95292.55元); |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
(4)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
2. 合同价格形式: | 可调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杨威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2月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一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叁份。
(公章) 理局 10220 (签字) 饶是杰 (签字) 杨霞辉
组织机构代码: ****-6 地址: 光山县****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光山支行 账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