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余杭区五院(瓶窑)厨房燃气配套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余杭区五院(瓶窑)厨房燃气配套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827.58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余杭区五院(瓶窑)厨房燃气配套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4827.5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余杭区范围内唯一一家具有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负责余杭区范围内的输气管道的建设、经营服务以及抢修抢险等服务。具体包括燃气管网设施的铺设与经营,利用这些管网向终端用户提供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抢修抢险服务,确保供气安全稳定。另外,本项目原有管道也均由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铺设。故申请“余杭区五院(瓶窑)厨房燃气配套工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专家,对“余杭区****
1、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具有杭州市****
2、原有管道也均由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铺设,本项目现涉及管道的改建,由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接能更好的保障项目的实施,若变更项目实施的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和(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采购点击登录查看的“余杭区五院(瓶窑)厨房燃气配套工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详见公示内容。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24.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