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18:03
告〔2025〕第001号
因城镇建设发展需要,省人民政府以(黔府用地函〔2012〕172号)批准征收和瑞社区****点击登录查看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土地所有权人和瑞社区对涉征土地依法调查测量登记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现将调查测量登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截止到****。
公示期间,当事人应认真对照调查测量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点击登录查看丈量登记工作组(联系人:黄贺,联系电话:****)申请复核并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领取手续。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或未领取补偿费的,将按调查测量登记结果,依法办理补偿款提存公证。提存后,涉征农户可前往纳雍县****
涉及拟征地范围内的群众,要主动认真核对调查测量公示结果并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确保土地调查测量结果准确无误、不重不漏。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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