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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标段项目推荐候选人公示

新疆伊犁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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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中区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奎屯市 工程规模 工艺包及配套设备采购、工艺包智能化及自动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文件)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联系人 陈凌霄 代理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 10:30:00 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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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新源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元
项目总监
(负责人)
卢立佳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京****6490
项目技术负责人 岳利涛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ZGB****
投标工期 139日历日 投标质量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陕西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5元
项目总监
(负责人)
晁红飞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陕****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朱宝莉 证书名称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SZC****
投标工期 169日历日 投标质量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华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4元
项目总监
(负责人)
冉庆锋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豫****
项目技术负责人 龚祖亮 证书名称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投标工期 169日历日 投标质量 合格
评标委员会名单 魏新惠,杨桂芬,高宏亮,张清印,王海,戴秋凌,刘光耀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奎屯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适用于奎屯市)
联系人 王蕾 联系电话 ****
地址 奎屯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箱 ****@QQ.com
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适用于开发区)
联系人 张明 联系电话 ****
地址 奎屯-独山子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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