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21〕16号)精神,经市****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残联康复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起到****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联系部门:市残联康复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举报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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