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四年内(2021-2024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点击登录查看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5.具备近三年(2022-2024年)在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营研学活动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合作内容
本次招募开展的研学产品项目类别为:
(1)主题研学类:包括但不限于“南越工坊”手工教育活动、“探越学堂”院校合作系列课程、“大遗址小学堂”文保考古主题研学活动、临展主题研学活动等。
(2)自助体验研学类:以线上或机器交互体验为主的剧本游或卡牌类项目。
三、合作细则
(一)合作方式:采取“合作经营,收入分成”模式。
(二)授权或分成方式:
(1)主题研学类合作方承诺年度开展研学活动25场(含25场,寒暑假档期活动不超过总场次的30%)以内,参与活动人数500人(含500人)以内,博物院收取不低于2万元授权费;年度开展研学活动26-70场(含70场,寒暑假档期活动不超过总场次的30%),参与活动人数1400人(含1400人)以内,博物院收取不低于5万元授权费;年度开展研学活动71-100场(含100场,寒暑假档期活动不超过总场次的30%),参与活动人数2000人(含2000人)以内,博物院收取不低于6万元授权费。若承诺场次或人数有超出部分,则按实际合同签订的费用结算。
(2)自助体验研学类采取保底分成模式,每年保底销售分成给院方的部分不低于5万元,若有超出部分按实际合同签订的销售分成计算。院方所得销售总额分成不低于15%(分阶段分成比例不同者按平均每年分成占比计算)。需提供真实可信的销售流水,销售总额分成部分每半年结算并支付一次。
(三)场地空间使用:
主题研学类项目可通过提前预约方式,按需使用王宫、王墓展区内指定的教育活动空间,原则上不包括户外区域,不涉及场地搭建、改造等。自助体验研学类需提前协商确定具体使用的场地,涉及场地搭建或改造、机器类进场摆放等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不改变建筑结构和原有状态的基础上,经院方同意,合作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宣传性展示。
(四)合作保障。合作方须向点击登录查看方书面承诺,研学项目需经院方审核方可上线;未经博物院书面允许不得进行分销;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保障产品相关物料及设备的质量与安全;保障人工客服售前售后服务;发票开具等情况的及时响应;研学产品内容不存在侵权、盗版等情,若有相关违法事实,博物院保留一切追责权利。
(五)定价原则:合作方开展的研学项目定价需严格按照《广州市****
(六)研学项目所涉及云端软件的设计、部署和运行标准,应遵循《GB/T 36326-201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GB/T 36325-2018 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级别协议基本要求》;所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部署和运行质量标准,应遵循《GB/T 43782-2024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系统技术要求》《GB/T 42131-2022 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技术框架》。
(七)知识产权保护:点击登录查看享有合作开发研学产品内容的各项知识产权,未经院方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挪作他用。
(八)合作期限:两年(含试用期半年),即2025年5月至2027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作期内,院方每年对产品质量、活动场次、参与人数、运营服务、公众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合作期内所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合作期限自动延长一年。若合作单位发生违约事件,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若遇到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合作期限。
(九)博物院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17:30开放,每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
四、监管要求
合作期间,博物院将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日常服务巡查、公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协议履行的重要依据。针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禁止涉事单位及人员参与点击登录查看的服务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二)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评审,超过60分即确定为中选合作方。
(三)向社会公示合作单位。
(四)签署合作协议。
(五)项目实施。
六、公告时间
****至****17时止。
七、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过去四年内(2021-2024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报名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1)(点击蓝字下载)
2.研学产品服务运营方案,应包括:
(1)合作方案:需对合作优势、投入资源、运营方式、销售价格、承诺授权费用等进行详细说明。
(2)产品方案:拟合作开发的研学产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学主题、研学形式、活动流程、人员配置、配套教育材料包、活动总结等,若涉及机器进驻、线上APP或小程序的开发,需详细列明相关机器、程序的各项参数及后台数据处理方式。
(4)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台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纠纷处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5)宣传推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位、推广渠道、促销策略或拟投入的宣推预算和计划等。
(6)近三年(2022-2024年)在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营教育活动服务项目的案例。
(二)联系方式
1.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六份(一正五副。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密封邮寄至点击登录查看,并将报名材料中“单位资格证明材料”部分以电子扫描版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26.com。(所有纸质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装订册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仅发送“单位资格证明材料”要求的四项内容,其余部分无需发送。)
2.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联系电话:****(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邮寄地址: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王宫展区
八、注意事项
(一)招募公告公示期满后,每个类别如征集到两家或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将由院方组织院外专家开展线下评审,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即选定为中选合作方。如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将由院方组织院内专家进行综合评分,确认是否选定为中选合作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点击左侧蓝字下载)
(二)经公示后确定的中选合作方,应积极与博物院落实具体项目,自中选结果公布后3月内,未签订合同者,原则上取消中选资格。
(三)点击登录查看对参与报名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专家评审费由中选合作方均分承担。
(四)参与报名的单位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五)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点击登录查看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我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募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七)点击登录查看国有资产监督小组对本招募事项进行全程监督,联系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