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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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租赁服务 | 1 | 项 | 13% | **** | 点击登录查看 | ||
2 | 车辆租赁服务 | 1 | 项 | 13% | **** | 点击登录查看 | 车辆租赁服务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2024年遂昌公司通过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与义乌瑞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电动汽车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本次为首次申请续签,续签期限与原合同期限同为一年。合同执行期间车辆运行状况良好,供应商服务响应及时。经兄弟公司咨询了解电动汽车租赁价格,认为续签的租赁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不大,且续签价格较原合同更低。本次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续签合同一年,有利于遂昌公司生产经营,保证了车辆使用的连续性。根据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 年。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义乌瑞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毛工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