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中标人: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价格:48.6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
2、采购编号: | **** |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 4月 8日 |
5、评审日期: | 2025年 4月 23日 |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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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21层西 | 486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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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 河南省信阳市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至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止 | 符合采购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三、磋商小组专家名单:
组长为弓劼,成员为陈军、兰致远(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不足 5000元,按 5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