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校内配套设施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点击登录查看校内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工程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预埋、绿化工程、运动场、升旗台、舞台、围墙工程、校园大门。工程内容:18cm厚级碎石、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K9环氧涂层球墨铁管、内衬塑热镀锌钢管、阀门、II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砖砌排水沟、检查井、沉泥井、3.5m庭院灯50W、8m三火泛光灯3*300W、电力电缆、乔木、灌木、跳远池、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升旗台、舞台、长630m砖砌围墙2.5m高(条形基础、C20混凝土、外墙涂料、外墙砖等)、校园大门(建筑面积162.60m2,独立基础、C25混凝土、5.2m檐高、地砖、腻子墙面天棚、外墙真石漆、电线WDZ-BYJ、PC管、荧光灯、PP-R管、PVC-U管等)具体内容以经审图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交易中心开标室1(进站项目专用)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广西荣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荣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贰拾万零陆仟贰佰伍拾肆元零玖分(¥****.09)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顾金峰(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2503********20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金燕(身份证号:450981********39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荣旺东方尊府1#、2#、3#、5#、6#、7#楼及地下室; 2.北流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广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贰拾万零柒仟贰佰零伍元壹角贰分(¥****.12)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江金秀(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2123********28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美凤(身份证号:450981********5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六靖铜鼓中央城(13#、15#、16#); 2.北流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贰拾万零玖仟陆佰叁拾柒元玖角壹分(¥****.91)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阙衍椿(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2526********005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甘德泉(身份证号:220104********06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玉林供电局检修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2.兴业县****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桂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