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南部次中心应急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濉溪县百善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南部次中心应急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 |
合同编号 | 皖F****-2 |
合同名称 | 濉溪县百善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南部次中心应急污水处理站项目(二次) |
招标人(甲方) | |
中标人(乙方) | 江苏华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 12,624,906 |
合同期限 | 60 |
合同签署日期 | **** 11:05:22 |
合同完成日期 | **** 17:3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代理机构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 | 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签订合同后支付,设计费支付: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支付合同金额(设计费部分)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100%。 工程款采用1个月为一周期按进度支付,施工周期满1个月,按监理及审计单位确认的完成合格项目工程量的85%支付进度款;工程终验合格后支付至核定工程量施工费用的90%,停止拨付。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计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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