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出让项目成交公示
受出让方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新和县****出让项目于****—****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则,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标的物:新和县****
竞得人:新疆山之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687.1235万元(大写:陆佰捌拾柒万壹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二、成交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6967㎡ | 宗地坐落 | 新和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小于等于1.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居住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居住用地 | 16967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五、申请办理出让登记的时限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
竞得人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前往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开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
竞得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土地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夏日帕﹒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
(二)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陈强强 联系电话:****
地址:新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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