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C****
二、合同名称:精河县政府机关食堂和县级周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精河县政府机关食堂和县级周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精河县政府机关食堂和县级周转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精河县
服务要求:职工餐厅实行费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及福利。2.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拖把、水桶、牙签等)。3.食材(米、面、油、菜、肉、副食品等)。4. 员工服装费。5.综合税费。6.厨房、餐厅设备维修更换费用。7.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服务时间:本年度
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