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富乡村(金沙村)建设项目——金沙村农房拆除和复垦工程定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共富乡村(金沙村)建设项目——金沙村农房拆除和复垦工程 | |||
招标人 | ||||
实施单位 | 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总计拆除农房约100户,具体如下: 标项一:拆除工程,预计拆除面积32000平方米,预算费用约26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人民政府)。 标项二:土地复垦工程,预计复垦面积160亩,预算费用96万元。 |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 |
招 标 范 围 | 招标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及场地等拆除清理,建筑垃圾外运(残值价值由施工单位补偿给招标人);场地平整、多余土方清运、场地复垦等宅基地复垦工程以及竣工测绘。 | |||
中标候选人 | 平湖市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总价 | 拆除工程9.18元/㎡,复垦工程5130元/亩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项目负责人 | 吴其锋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公示日期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