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新准铁路2025年隐患整治及应急抢险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朔铁路新准铁路2025年隐患整治及应急抢险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内蒙古隆泰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广达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69.883000 | 269.883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1、大准铁路2020年防洪应急抢险零小工程、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7.19 2、准池线2020年防护水毁整治工程、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0.9.1 3、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2020年人工清筛施工、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2020.5.1 4、集宁工务段防洪预抢工程、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2022.4.8 5、新朔铁路大准分公司应急维修业务委外服务项目、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大准铁路公司、**** 6、2023年防洪预抢工程(灾害预抢)施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2023.3.14 7、2023年防护预抢工程(二标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大板综合维修段、2023.4.14 8、2023年防洪预抢工程(灾害复旧)施工、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4.10 9、2023年防洪预抢工程(四标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2023.3.30 10、新朔铁路大准分公司2023年应急抢险、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2023.7.12 11、准池线2023年水害应急抢险服务项目、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2023.7.11 12、天和储煤场T2铁路大修、准格尔旗天和煤炭储运有限公司、2023.4.6 13、新朔铁路大准分公司大准线隧道煤尘清理服务、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2023.4.6 | 1、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铁路)施工、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2、新准铁路2020年工务业务委外养护、神华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三新铁路工务设备委外维护管理项目2021-2023(K72+000-K136+237)、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4、三新铁路工务设备委外维护管理项目2023-2024(K72+000-K136+237)、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5、三新铁路工务设备委外维护管理项目2024-2025(K72+000-K136+237)、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6、甘泉铁路线路(K140+000至K354+460)2021线路养护委外服务、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甘泉铁路线路(K140+000-K354+460)2022年线路养护委外服务、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8、甘泉铁路线路(K140+000-K354+460)2023年线路养护委外服务、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9、甘泉铁路线路(K50+220-K140+000)2021 年管内工务线路检修服务、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甘泉铁路线路(K50+220-K140+000)2022 年管内工务线路检修服务、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1、甘泉铁路线路(K50+220-K140+000)2023年管内工务线路检修服务、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建伟 电话:****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